若男方无法自理且子女已接管,是否仍需给女方

常山律师 2025-01-02
法律分析:婚内不给生活费属于丧失家庭财产权支配的行为。不符合我国倡导的夫妻双方平等自愿的婚姻原则,一方可向另一方平等协商家庭财产权如何支配,若双方无法协商成功,一方可向另一方提出离婚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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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看实际情况而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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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女方的生活费应该由她自己的子女支付,男方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,应该支付。男方子女无法律上的义务,但道义上应该帮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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